为了迎接我国的老龄化难题,我们应着重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服务问题。建议完善福利院、养老院、孤儿院、公益幼儿园制度,在国家为每位公民从出生之日起即发放1000元生存保障金的前提下,残障人群、伤残军人、伤残公务员等2000元至3万元的前提下,建议国家及政府公办福利院、养老院、孤儿院、公益幼儿园这些国家公益性机构提供基本免费标准服务,包括基本项目内免费的饮食、居住、衣装、医保范围内的免费医疗、日常护理、医疗器械、康复治疗、教育等项目,超出标准消费部分由个人缴纳.
例如,一周二次洗澡免费,超出次数自费,制定标准价格。政府要预算拨付各福利院、养老院、孤儿院、公益幼儿园工作人员、各级学校充足财政工资与费用支出。各大学也可参考此建议在学费书费、住宿费、医疗费、基本饮食费等免费的前提下,制定超出标准的收费项目,例如,过级辅导班,课外一对一辅导,住奢侈高间要另外收费。政府要预算拨付各福利院、养老院、孤儿院、公益幼儿园工作人员、各级学校充足财政工资与费用支出。基本工资另加按标准服务内容收费价格为每人发放工资,再加超标准服务额外效益收费工资。
要按上报入住人数划拨预算,入住多少人由医保中心划拨多少人的费用,用来开资。按经济困难程度和残障困难程度和人物重要程度等入住,越困难的越优先入住.福利院、养老院可以归当地医保中心指定医院管理,同时民政部门驻院共管。孤儿院、公益幼儿园可以由当地教育局主管,同时民政部门驻院共管。
老年人的幸福晚年应该由我们共同创造。